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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中心工作职责
2022-07-02 16:22  

实验中心是研究院分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职能部门,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研究院实验室建设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采购、管理等工作。工作职责是:

一、归口管理研究院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关于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结合研究院实际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和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二、负责研究院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规划和实施。编制研究院实验室建设规划;组织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制定年度实验室建设经费预算及分配方案;组织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过程管理与评估验收。

三、负责研究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采购与管理。组织编制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组织实施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采购论证、招标材料审核、合同签订管理、验收付款工作;负责教学仪器设备的维修管理、报废报损审批工作;负责教学仪器设备的调剂工作;负责进口仪器设备的报批、免税、商检、验收、索赔等相关工作。

四、负责研究院教学实验室的考核评估。定期组织实验室绩效评价工作;负责研究院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建设与管理,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大型设备开放共享和效益考核工作;参与各级各类实验室建设项目的验收迎评工作。

五、加强实验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负责实验技术人员教学工作量计算;配合人事处、教务处做好实做好实验技术人员定编、培训、考核、奖惩及职务评聘工作。

六、负责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负责学校实验室剧毒、易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与购买审批;负责学校教学实验室用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做好实验室三废处理;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和管理,协同保卫处做好实验室防火、防盗、防爆等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七、负责实验用房管理。负责研究院实验室建制管理;参与实验用房的分配和调整工作;负责实验用房改造计划审查;负责全校实验室的搬迁、维修、改造工作;协助做好实验室开放工作。

八、研究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负责全校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统计、分析和上报等工作;组织和推动学校设备与实验室管理研究工作;推进信息化手段在实验室管理中的应用。

九、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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