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新建博士后站、新进站博士后奖励和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连人社发〔2021〕号50)有关要求,现将我院2021年度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的相关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条件
(一)新进站博士后奖励
2020年度引进并已办结进站手续的在站博士后。
(二)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基金
1.博士后已办结进站手续;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在站期间的创新研究工作展现出良好前景;
3.申报项目可以是获得国家和省博士后科研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新的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4.已获得连云港市博士后科研资助的,不得再次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凡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均可申报。
(二)专家评审认定。由市人社局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及专家进行评审认定,提出奖励和资助建议。
(三)审核批准。根据文件规定和专家评审意见,市人社局会商市人才办、市财政局审核后予以批准,确定各项奖励和资助额度。
(四)经费拨付。市财政局根据审批结果,按规定拨付奖励、资助资金。
三、申报材料
(一)新进站博士后奖励
1.《连云港市新进站博士后奖励申请表》;
2.博士后人员学历学位、身份证明、进站批复、三方协议复印件。
(二)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基金
1.《连云港市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基金申请表》;
2.博士后人员学历学位、进站批复、三方协议、研究项目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情况、个人奖励、发表论文等个人能力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相关要求
申请表与附件材料合并装订(一式两份),于2021年5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至海资院办公室。相关文件和申请表格可从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yg.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联 系 人:杨文青
联系电话:85895905
附件:1. 连云港市新进站博士后奖励申请表
2. 连云港市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基金申请表
江苏省海洋资源开发研究院(连云港)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