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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新进站博士后奖励和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4-26 14:06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新建博士后站、新进站博士后奖励和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连人社2021〕号50有关要求,现将我2021年度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的相关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条件

(一)新进站博士后奖励

2020年度引进并已办结进站手续的在站博士后

(二)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基金

1.博士后已办结进站手续;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在站期间的创新研究工作展现出良好前景;

3.申报项目可以是获得国家和省博士后科研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新的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4.已获得连云港市博士后科研资助的,不得再次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凡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均可申报。

(二)专家评审认定。由市人社局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及专家进行评审认定,提出奖励和资助建议。

(三)审核批准。根据文件规定和专家评审意见,市人社局会商市人才办、市财政局审核后予以批准,确定各项奖励和资助额度。

(四)经费拨付。市财政局根据审批结果,按规定拨付奖励、资助资金。

三、申报材料

(一)新进站博士后奖励

1.《连云港市新进站博士后奖励申请表》;

2.博士后人员学历学位、身份证明、进站批复、三方协议复印件

(二)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基金

1.《连云港市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基金申请表》;

2.博士后人员学历学位、进站批复、三方协议、研究项目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情况、个人奖励、发表论文等个人能力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相关要求

申请表与附件材料合并装订(一式份),于20215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至海资院办公室相关文件和申请表格可从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yg.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人:杨文青

联系电话:85895905

附件:1. 连云港市新进站博士后奖励申请表

2. 连云港市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基金申请表

 

                        江苏省海洋资源开发研究院(连云港)

 

202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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