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发布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1年度)》(以下简称《指南》)。现将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申报时间
(一)面上资助
第69批面上资助申报时间:2月1日—3月25日;
(二)特别资助
第14批特别资助(站中)申报时间:2月1日—3月18日。
二、申报条件及资助等级
(一)面上资助
1.申报条件
(1)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3)进站后一年半以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得一次面上资助;
(4)申报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且为本人承担;
(5)非涉密项目;
(6)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2.资助等级及标准
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一等12万元、二等8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一般为一等8万元、二等5万元。2021年资助人数约为当年进站人数的三分之一,对从事基础研究和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开展创新研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适当倾斜。
(二)特别资助(站中)
1.申报条件
(1)进站满4个月;
(2)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较好的成效;
(3)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
(4)申请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5)非涉密项目;
(6)设站单位择优推荐。各单位按照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人数的1/20推荐;不足20人的,推荐1人;
(7)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优先推荐: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8)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9)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特别资助(站前)的人员不可申请;
(10)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2.资助等级及标准
2021年资助约800人,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18万元、社会科学15万元。
三、申报程序
(一)面上资助
1.网上申请
2月1日-3月25日,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照《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1年度)》和申报系统中的有关要求填写信息,3月25日前在线提交,同时打印纸质申请书一份(纸质申请书中的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
2.材料提交
申请人于3月25日前将纸质申请书一份报海资院项目部审核并留存,纸质申请书必须与网上提交一致。
(二)特别资助(站中)
1.申请方式
按照中国博士后“设站单位择优推荐。各单位按照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人数的1/20推荐”的要求,有意申请特别资助的博士后于3月18日前按顺序将申请书、科研成果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五份,报送海资院项目部。海资院先请专家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后网上公示五天。
2.网上提交材料
评选推荐的特别资助申请人3月25日前在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提交材料,同时将最终版纸质申请书一份报海资院项目部审核并留存,纸质申请书必须与网上提交一致。
四、资助成果管理
(一)资助金获得者在公开发表资助成果时,应标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ProjectfundedbyChinaPostdoctoralScienceFoundation)。
(二)获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时须向设站单位提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总结报告》。
联系人:杨文青
联系电话:60019
附件: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1年度)
2021年1月9日